| 叙利亚中央银行允许当地银行提供外币贷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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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3-30 16:28 文章来源:当地媒体 |
| 文章类型:编译 内容分类:新闻 |
目前,叙利亚中央银行允许投资者从当地银行办理外币贷款业务。办理该项业务的条件为,此贷款必须专门用作在叙利亚投资项目的金融资本,用来进口设备及机械。贷方银行将对贷款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贷款担负责任。
贷款人可以从其在叙利亚或国外的外币帐户中自由偿还贷款。
截至2007年第三季度,叙利亚国有银行中外币存款额占存款总额的20%,私营银行中外币存款额占存款总额的50%。
备注:以上信息摘自当地有关媒体,并不代表我处立场。 |